香港报税注意:税局税务罚款细则更新
2019-09-05 来源: 香港税务局 有 1 人阅读过

《税务条例》就依时提交准确的报表(包括财务帐户资料报表和国别申报表)、备存记录、为财务帐户资料设立、维持及应用尽职审查程序作出规定。为有效地实施有关规定,有关人士或实体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。
如任何人未有遵守《税务条例》的规定,有关的罚则赋予局长酌情权,可按违例行为的性质及/或犯错程度,提出检控、以罚款代替检控或评定补加税款(后者是罚款的一种方式)。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时,局长会考虑证据是否充足、已经或会少征税款的数额(统称为"少征税款")、违例行为是否经精心策划、违规行为历时多久等因素。
本罚款政策声明阐述局长如何执行罚则条文,特别是《税务条例》第82A条所订明与加征补加税款相关的罚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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